关于开展华东师范大学2007年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的通知
除此之外,还可采取法律咨询、科技创新等形式,积极鼓励广大学生在原有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大胆创新,不断开发有新意、有效用的活动形式,从而更好地投入到实践活动中。
三、工作要求
1、积极动员,精心组织。要求学院内部广而告之,发挥宣传职能,充分调动广大学生投身社会实践的积极性,吸引更多的学生参加。
2、信息通达,沟通顺畅。落实好学院与校团委之间、学院与实践队伍之间的联系。
3、有效利用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要求各院(系)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发挥自身优势,同时要重视媒体效应,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与媒体联系,获得媒介的关注与支持,增强我校社会实践在社会上的影响力。
4、要求各院(系)在开展项目的同时,与实践所在地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双向沟通,协调合作,了解社会对大学生实践活动的需求和满意程度,总结经验为今后工作开展作铺垫。
四、总结与表彰
各院(系)团委在开展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同时要注重收集、挖掘活动中的典型事例和先进人物,详细记载活动情况,并认真做好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总结工作。校团委将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作为年度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考察项目之一,并列入2007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年度总结表彰中。
五、操作管理要求
我校暑期社会实践实行了“项目化操作”的原则,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保证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顺利进行,校团委在院(系)自主开展活动的同时,将延续项目化操作的方法,并争取在组织管理上不断改进,现将具体要求公布如下:
1、实践活动实行项目化运作,各院(系)组织或个人独立进行的实践项目都应进行立项,校团委在组织、监督、考核、评定实践活动时均以项目为单位开展工作。
2、各参加团队、个人制定切实可行的寒假社会实践活动计划,填写好“2007年华东师范大学寒假社会实践项目登记表”、以各院系社会实践部为单位汇总并填写好“2007年华东师范大学寒假社会实践项目汇总表”(样表请到青年网上下载),发送电子版至社会实践部邮箱:中山北路校区shsjecnu@163.com,闵行校区mhxtwsjb@yahoo.com.cn,文字表格于12月27日前的工作时间(每周一到周五15:30-17:00)交至社会实践部办公室(中山北路:大学生活动中心503;闵行校区:统计楼331)备案。
3、请院系于2007年3月10日以前将寒假社会实践活动项目总结及成果,以院系为单位发送电子版至社会实践部邮箱:中山北路校区shsjecnu@163.com,闵行校区mhxtwsjb@yahoo.com.cn,文字表格于3月10日前的工作时间(每周一到周五15:30-17:00)交至社会实践部办公室(中山北路:大学生活动中心503;闵行校区:统计楼331)备案。
共青团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0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