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届办理过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办理还款确认手续的通知
我校2007届毕业生即将毕业,其中部分学生在就读期间办理过国家助学贷款,根据贷款合同的约定和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规定:贷款同学在毕业时,必须和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请贷款同学按照要求到助学贷款办公室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如果不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学校将不办理离校手续。)
一、办理时间、地点
4月1日至5月31日,周末不办理。闵行校区:统计楼115室;中山北路校区:化学馆131室。
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需要提交的材料
1、2004年办理贷款的同学
(1)还款存折复印件
未开立中国银行存折或遗失的,到学校所在地附近的任一中国银行申请开办;已有中国银行存折的,不必再开办。复印存折有账号、帐户名的这一页。
华师大周边中国银行网点分布说明:
中山北路校区
营业网点:上海市兰溪路7号
闵行校区
营业网点:龙吴路5521、5523号
(2)中国银行还款协议书
登陆助学贷款网站(http://www.qinzhu.ecnu.edu.cn/daikuan/index.asp)(登陆用户名、密码皆为贷款同学学号,如无法登陆,请与助学贷款办公室联系),进入学生个人助学贷款页面,这时可见“欢迎你,某某同学”。在助学贷款网站下载区下载空白表格及填表说明,根据自身情况填写。
(3)中国银行借款人资料确认书
登陆助学贷款网站,在助学贷款网站下载区下载空白表格及填表说明,根据自身情况填写。
(4)还款确认书
登陆助学贷款网站,进入学生个人助学贷款页面。
再点击此页面左上角的“贷款信息”,进入信息输入页面。
从左到右依次点开“填写贷款申请表”,填完整信息后保存;“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填完整信息后保存;“填写还款确认书”,填完整信息后保存。(暂无工作单位的,工作单位这一栏可不填写)
点击“填写还款确认书”这个页面下方的“打印预览”按钮,出现“还款确认书”打印页面,核对无误后,按IE工具栏上“文件(F)”下拉框选项,点击打印,将预览页面打印出来,在签名处签上姓名、日期。(上网地方没有打印机的,也可以保存网页,再到文印室打印)
三、办理还款手续的流程
贷款同学自行到各校区助学贷款办公室提交材料,领取还款计划书。已提前还清贷款的,带好还款收据到贷款办公室查验,不需要带其他材料。
四、展期条件及办理手续
(1)只有本校毕业且在本校继续攻读学位的,或者参与西部志愿者计划的,方可办理展期。
(2)需办理展期的同学,在助学贷款网站下载展期协议,填写完整。带着升学通知书原件或西部志愿者协议书原件,到助学贷款办公室验证、盖章。
(3)自行携带展期协议和通知书原件或协议书原件到经办银行申请展期。
助学贷款办公室
2007.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