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华东师范大学2008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的通知
各院(系)团委:
为了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3号)文件精神,深入学习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将学习实践胡锦涛总书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落到实处,鼓励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经风雨、受教育、长才干,正确认识社会发展规律,认识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认识自身社会责任,在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正确指引下,树立高尚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爱国主义精神,全面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我校团委将引导鼓励广大青年投身社会实践,服务人民,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希望各院(系)团委积极有效地组织、发动大学生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有意义、有影响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年与祖国共命运”
二、主要活动形式
今年暑期社会实践要紧密围绕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密切关注四川地震灾区抗震救灾、灾后重建问题,关注国家重大活动,以关注老区发展、区域和企业经济考察、三农问题、社会主义新农村调查、社区共建、宣讲支教、挂职锻炼、法律、社会考察等项目形式为抓手,以社会实践基地为依托,结合新颁布实施的《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实践基地管理办法》,突出重点,讲求创新,城乡结合、内外结合,鼓励院(系)和学生个人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以下活动形式可供参考:
1、服务灾区重建
关注5·12特大地震灾害三孤对象的切实需要,以及灾区重建发展所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以为赴灾区志愿者提供培训、服务,为灾区儿童提供心理援助,为灾区教育事业出谋划策等多种形式,为抗震救灾、灾后重建提供知识服务与支持。同时大力弘扬此次地震灾害发生后,中华儿女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的民族凝聚力,为营造全国上下抗震救灾的气氛做出贡献。为确保不增加灾区负担,原则上不组织实践团队赴灾区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2、志愿服务活动
积极参加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志愿者活动,积极参与2010年上海世博会志愿者活动;开展科技下乡、义务宣讲、义务家教、帮困助残、扶贫支教、义务献血、骨髓捐献、绿色环保、交通安全、爱心援助、慰问孤老、文艺义演等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全国各地带去新的知识技术和人文理念,献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为人民服务的道德观,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3、三下乡、四进社区
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和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将上海“科教兴市”主战略的实施、城市精神的培育、实践结合起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迎接奥运盛会、世博盛事。关注西部农业发展、城市社区建设等现实问题,积极发挥大学生的科学文化知识优势,组建以博士生、硕士生为主力军的社会实践团队,为构建和谐社会出谋献策。
4、挂职锻炼
开展优秀大学生暑期挂职锻炼活动,可赴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挂职锻炼或见习。采取院(系)与有关部门推荐,学校团委组织考评录取,分市、校两级挂职锻炼,我校亦将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和社会资源,积极与农村管理基层、社区、企事业单位协作共建,为社会主义建设献策献力,扩大活动在学生中的覆盖面,使大学生挂实职、干实事、出实效。通过“第二课堂”的学习,促进大学生的知识运用、人际沟通、社会适应、自我管理等能力提高。
5、“改革开放三十周年”考察学习
到改革开放中具有重要意义和显著地位的地点进行学习考察,学习调查改革开放前沿的经验教训,接受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建设史教育,了解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和成就,并展开讨论。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坚定在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激发他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责任感。
6、政策宣讲
组织大学生通过策划和参与报告会、座谈会、专题讲座、文艺演出、宣传板报、图片展等形式,摆事实,讲道理,着力宣传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内涵与实质,引导广大学生充分认识当前我国的大好形势,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积极为新农村建设、教育发展、就业就医等问题上的解决献计献策。
7、社会调查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通过社会调研、经济考察等形式,了解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关注百姓生活质量的变化。就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教育发展问题、就业难和就医难等问题展开深入考察。结合调研结果及自身专业特长,对当地农村、城镇、企业等建设进行总结和设想、建议,并写成切实可行的调研报告。同时,可以按照“大夏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考选题,结合暑期社会实践开展调查。校团委鼓励暑期社会调查项目参加相关竞赛,同时将对学术科技含量较强的社会调查项目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8、自然科研
鼓励以自然科学为专业的大学生在基本课程知识熟练掌握的基础上,展开一系列富有创新元素的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将知识结构作横向与纵向发展,在研究过程中参阅各类资料,开拓知识层面。并通过大胆实验等方式将现有知识作进一步推进,在取得喜人成果的同时贯通所学、了解未知,培养探索精神和实验能力。
三、活动要求
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是大学生锻炼自我的重要途径,各院(系)团委要充分利用这一有效载体,依托社会实践基地,高度重视,多方协作,认真组织实施。为确保活动取得良好效果,请各院(系)团委做到以下几点:
1、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各院(系)团委要积极有效地组织、发动大学生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有意义、有影响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通过集中团队、重点资助等方式调动学生积极性,对实践的地区、内容、方式等进行充分调研,精心设计与准备。
2、讲求实效,注重宣传。各院(系)团委要本着注重实效的态度组织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要有针对地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注重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力戒形式主义。为取得良好的实践效果,请各院(系)团委围绕活动,可借助校园广播、校报、海报、电子屏、网络等方式在全校范围内展开广泛宣传,积极做好对内对外宣传工作。
3、狠抓落实,保障安全。各院(系)团委要积极取得院(系)党政的大力支持,调动专业教师参加、指导社会实践的积极性。对校团委提供的资金等支持,一定要落到实处。参照学校有关规定、决议,在实践活动前,做好安全意识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在活动期间的安全意识;在实践活动中,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学生的安全,做好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的应对预案。在社会实践开始前,必须签署《华东师范大学实践团队安全责任书》(详见附页4)、《华东师范大学实践个人安全责任书》(详见附页5)。
4、院系合作,加强沟通。积极鼓励学院与学院之间横向联合、优势互补,以能达到更好的实践效果。同时,各学院也要充分调动专业教师积极性,组织专业教师带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以在需要时提供及时的帮助。
5、院校联络,及时反馈。各院(系)团委应该及时与校团委进行沟通,加强其间的纵向联系,并将所得的信息及时告知校团委,以达到真正意义上的院校一致、共同实践的目的。
6、强化贯彻,深入人心。各院(系)团委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为社会实践创造坚实理论基础,推广社会实践的出发点和归宿、内容、作用及其意义,使学生深入了解参与其中应抱有的态度和信念,在了解社会实践本质的前提下端正心态、积极投入,掀起新一轮暑期社会实践高潮。
7、力争资源,探索创新。各院(系)团委要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支持,力求保证实践团队支持资金一比一配套,指导与服务工作力度有所加强;努力创造条件,积极争取社会资源,探索实践活动的有效动员机制、运行机制、考核机制和保障机制,推动社会实践活动的机制化运行和项目化推进。
8、携手社会,长期合作。各院(系)团委在暑假社会实践中应充分利用社会实践基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积极寻求与合作方的多层次更深入地合作发展,积极开发新的社会实践基地,做到实践活动以基地为依托的长效机制。暑期结束后,实践团队应及时上报在暑期中的相关活动及实践基地的情况,以便能在之后的实践基地评比中提供有效的参考。
9、总结交流,巩固成果。各院(系)团委在暑期社会实践结束后,应组织开展以团支部、班级等为单位的总结交流活动,将同学们的实践活动成果进行分享,也可通过展板、网络等形式展示实践成果让更多的同学得知。
四、操作管理
1、今年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继续实行资助立项与非资助立项相结合的管理方式。校团委对申报项目进行评选后,按照资助立项和非资助立项,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筛选。依托社会实践基地,长期开展的品牌项目将作为资助立项的参考。获得资助立项的活动,在出发前给予资助金额50%的款,余款在活动完成后,经审核“合格”后再行拨给。如没有实际进行实践活动,将收回资助资金。获得非资助立项的活动,在项目结束后,经评比为“优秀”的,校团委将给予一定资助。原则上,获得资助的团队所在院系给与经费上的1:1配套支持。
2、资助立项、非资助立项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仅在资助的方式上有所区别,活动结束后的评选表彰将一视同仁。
3、所有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的团队须从师大青年网社会实践中心(http://www.youth.ecnu.edu.cn/site/shsjzx/)下载《2008年华东师范大学暑期社会实践团队项目登记表》(见附表1)、《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实践团队安全责任书》(见附页4);请参加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的个人从师大青年网社会实践中心(http://www.youth.ecnu.edu.cn/site/shsjzx/)下载《2008年华东师范大学暑期社会实践个人项目申报表》(见附表2)、《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实践个人安全责任书》(见附页5)。团队和个人填报完成后以院(系)为单位于6月13日前上交至本院系实践部,由实践部长6月16日17:00前交至校团委社会实践部:大学生活动中心503室(中山北路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B区105室(闵行校区),并将《2008年华东师范大学暑期社会实践院(系)项目汇总表》(见附表3)发送至shsjecnu@163.com。校团委不接收任何由学生个人或团队自行交至团委实践部的报名。
4、校团委将在6月23日前,公布经过评审后的资助立项和非资助立项的活动名称及所在院(系)。院(系)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校团委分管同志提出。
5、校团委将于6月底召开院(系)团委书记会议,通报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申报、评选、异议受理情况。
6、校团委将在7月初召开“2008年暑期社会实践启动仪式暨动员会”,同时下拨资助金额。
五、总结与激励
各院(系)团委在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同时要注重收集、挖掘活动中的典型事例,详细记载活动情况,认真做好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总结工作。所有参与的学生都可将暑期社会实践情况记入《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调查报告获奖的学生可申请创新学分,具体实施办法参见我校教务处《设立创新教育学分的意见及实施办法》(见附页6)。
10月中旬,校团委将根据《华东师范大学暑期社会实践评奖细则(试行)》(见附页7)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奖”、“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项目奖”、“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老师奖”、“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论文奖”等评选,表彰突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同时校团委将推荐一批优秀项目和个人参加上海市和全国的优秀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评选、表彰活动。
六、有关社会实践活动信息报送的要求
1、为了取得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支持,同时向有关部门及时反映我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具体情况,请各院(系)团委务必指定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本院(系)活动的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于启动仪式前上报校团委。
2、信息报送内容:社会实践活动情况,分阶段定时回报、社会各界的反映及评价等。
3、信息报送形式:简报、新闻剪报、活动总结、活动照片、实录等。
4、报送方式和渠道:具体项目可以通过E-mail(shsjecnu@163.com)、传真(62233616)、信件等方式及时将各种活动信息报送校团委。
共青团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八 年 六 月 五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