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有关户籍批复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院系(所):
目前,外地生源申报上海户籍的审批结果已经揭晓,毕业生可登陆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网站进行查询,现就审批通过和审批未通过两部分同学办理报到证及户籍、档案地址转移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批获得通过的毕业生:
该部分同学将获得到到上海用人单位的报到证和按单位指定地址的户口迁移证,档案也将按照协议书上的指定地址寄送。毕业生应尽快和用人单位联系,确认本人档案和户籍迁移地址,如需更改,需要在6月19日(本周四)上午11:00前前登陆学校就业网站进行修改,过时我们将视默认处理。
该部分同学在拿到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后应尽快办理在上海落户的手续,具体流程可参见获得《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的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落户上海手续指南》(见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信息公开目录”)。
示例:
档案接收单位名称: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档案接收单位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900号
档案接收单位邮编:200052
落户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900号
落户所属派出所:新华路派出所
二、审批未获通过的毕业生
该部分同学将获得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档案仍按协议书上的指定地址寄送。如果目前档案地址为待定,我们将按照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寄送。如需更改档案寄送地址,请在登陆校就业网后在“就业问题咨询”中留言,我们将统一处理。
档案转移至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同学请注意:今年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规定,办理居住证的同学如需保管档案必须由用人单位提出托管申请,下载填写《人事代理委托书(居住证)》,并放入档案袋中。本人申请不予受理。详情请查《人才类有关人事代理服务指南》(见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信息公开目录”)。
这些同学应凭报到证(蓝色联)和户口迁移证回原籍落户,就业通知书(白色联)归入档案;《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的上联用于到用人单位报到,下联用于办理居住证。
三、直接申请居住证的同学参照审批未通过情况执行。
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址: www.firstjob.com.cn
校就业中心网址:www.career.ecnu.edu.cn
校学生就业咨询服务中心
2008-6-17
五、获得《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的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落户上海手续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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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录用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在取得《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后,可以按照以下程序和材料要求办理落户上海户籍的手续。 |
六、用人单位引进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委托手续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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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服务于毕业生就业工作,维护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公正性,根据市领导对本市引进人才户籍管理的要求,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和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做好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精神,为加强规范管理,建立跟踪评估机制,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对于委托中心开展人事代理服务的用人单位,其人事代理委托手续和一年委托服务内办理引进人才的单位变更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告知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