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2009学年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个人申请截止时间:9月18日下午5点)
个人申请截止时间:9月18日下午5点
各院系:
我校2008级新生即将注册入学,为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帮困工作,科学合理地分配帮困资源,请各院系按照《华东师范大学关于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意见》,认真开展新学期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认定的时间:各院系在学生入学后请尽快开展各自的认定工作,并在9月19日(周五)前以实体院系为单位,将认定材料送至勤助中心。
二、认定的对象:(1)2008级困难的本专科新生、研究生新生(2)老生中需要新参加认定或需要变更原先认定等级者(3)免费师范生、获得AB类奖学金的研究生也可参加认定。
三、认定需递交的材料:
(1)本专科新生:《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于录取通知书内)以及《华东师范大学本专科新生困难认定申请表》(可至勤助网站“困补专区”下载)
(2)其他学生:《华东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暨情况调查表》(研究生新生已附于本通知内,其他学生可至勤助网站“困补专区”下载)
四、认定的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为三档:特别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原则上应该按照《认定工作意见》中人均月收入低于233元、350元、480元的标准进行划分,但有些学生如有特殊情况,如多子女同在高校就学、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病等,亦可酌情考虑提高划分档次。
五、认定结果将作为评定助学金、办理助学贷款等工作的重要依据,请院系按时提交,学校将根据院系认定情况在10月1日前分配新生困难补助。
六、工作中如有疑问,可致电勤助中心询问:
联系人:田润,电话:62233117,电子邮件 rtian@mail.ecnu.edu.cn
困难生认定专题网页:
http://qinzhu.ecnu.edu.cn/bkzq/kunnanrending.htm
勤工助学管理中心
200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