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06级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截至日期:研究生院通知网上报名截止日期为10月6日,学院以截止至10月6日早上8点的报名情况为准,纸质材料需在10月6日早上10点之前送到辅导员处。
评定细则可参考:http://www.saias.ecnu.edu.cn/file/2006jxj.pdf
鉴于研究生院的核心期刊目录多年未更新,本次奖学金评定中核心期刊的认定参考的是与论文发表时间相应的cssci名录http://cssci.nju.edu.cn/cssci_qk.htm,成果的具体得分由学院教授组成的评审小组评定。
名额:硕士8人,博士2人
各学院、系(所):
为了做好2007—2008学年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单项奖学金、文艺体育积极分子单项奖学金、学生工作积极分子单项奖学金)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2006级全体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申报评审条件
参照我校《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评审比例
1、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按25%比例申报评审;博士研究生按20%比例申报评审。
2、单项奖学金:
校级单项奖学金不设比例,按标准进行申报评审。
四、奖学金金额
1、研究生优秀奖学金金额:
硕士研究生奖金额为500元/人、博士研究生奖金额为700元/人;
2、研究生单项奖学金金额:
校级单项奖学金奖金额100元/人。
五、申报评审工作细则
1、由学生本人通过学校公共数据库平台研究生管理系统的“奖励管理”模块在网上申请,同时还需填写相关纸质奖学金申请表一份交各学院、系(所)(登记表在研究生院管理处网页下载),登记表须电脑打印。学生网上申请截止日期为2008年10月06日。
学生在填写网上申请界面上的各项信息前,请务必先完成:
到“培养管理”的“科研信息管理”栏目进行科研信息登记。在“奖励管理”申请界面填写的“发表论文数”和“出版专著数”必须与在“培养管理”的“科研信息管理”栏目中登记的科研信息相符;
2、各学院、系(所)根据本通知的有关精神,必须严格掌握标准,按照评审比例,确定本学院的初步名单,做好本学院、系(所)的申报评审工作。各单位讨论初步候选人名单,由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在网上进行审批,网上审批完成后,请将候选人的申请表(须有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于10月08日前交至研究生院管理处。
3、各学院、系(所)在将申报名单报送研究生院管理处的同时,应在本学院内公示初选名单,接受为期一周评议。对有争议的人选,应暂时冻结其评奖资格,进行审查。争议期结束后,研究生院对各学院、系(所)审批通过的候选人名单进行网上审核,审核后将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并经公示的名单为最终获选名单。
4、未按时注册,2007-2008学年违反学校规定,受到学院通报批评及校纪处分等情况的研究生均不得参评。
注:网上申请及审批办法请浏览研究生院管理处日常工作须知,申请表请到研究生院管理处研究生奖励及违纪处分相关规定区域下载,网址:http://www.yjsy.ecnu.edu.cn/download/glc/0101.rar。
附: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实施办法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管理处
2008年9月22日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实施办法
根据教财[1996]85号文《关于提高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奖学金标准的通知》精神,为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全面综合发展,设立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制定本办法。
一、优秀奖学金
(一)享受优秀奖学金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改革开放政策;
2、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勤奋学习,专业知识扎实,在科学研究中有突出成绩;
4、在社会实践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受到校级以上表彰和奖励;
5、在兼任助教、助研、助管工作中成绩优秀;
6、在校、院、系研究生会工作中成绩优秀;
7、在其他方面有突出成绩。
(二)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标准
1、硕士研究生按不高于25%比例评定获奖人数,获奖者奖金为500元。
2、博士研究生按不高于20%比例评定获奖人数,获奖者奖金为700元。
3、优秀奖学金计划数由研究生院管理处核定并下达,以学院(A类学院)或系(所)(B类学院)为单位进行评审,上报研究生院管理处。
二、单项奖学金
(一)为鼓励研究生在某一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另设下列单项奖学金。
(1)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单项奖学金:在创新风、精神文明建设中有突出表现,受到校级以上表彰及通报表扬者。
(2)文艺体育积极分子单项奖学金:在校级文艺比赛中获得个人前三名,在市级以上文艺比赛中个人获奖者。或市级以上体育比赛个人前六名者及集体前六名队的主力队员(体育专业学生除外)。
(3)学生工作积极分子单项奖学金:评为市、校优秀学生干部者,被评为校级以上先进集体的主要干部。
(二)单项奖学金的评定以市、校级颁发的获奖证书为重要依据。
(三)单项奖学金标准及评定比例
(1)市级以上(包括市级)获奖者单项奖学金为150元;校级获奖者单项奖学金为100元。
(2)市、校级单项奖学金不设比例,按标准评定。
(3)单项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与优秀奖学金同时评定。
三、以上各奖在每学年第一学期中进行评选,评选对象为06级在校研究生。
四、获奖者发给获奖证书,并作为评定“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重要条件。
五、优秀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评定程序:
1.研究生本人申报,填写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导师、辅导员推荐;
2.学院院长(A类学院)或系(所)(B类学院)系主任(所长),党政联席会议审核;然后报研究生院管理处;
3.校长批准。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无优秀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申请资格;
1.凡在本学年中受到各类处分及校、院、系(所)通报批评者;
2.凡一学年中必修课、选修课的考试、考查中有一门课程不及格者;
3.有破坏环境卫生,浪费水电及违章使用电器行为,受到宿舍管理部门通报批评者。
4、没有按规定注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