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秋季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像片电子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所):
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自2002年始,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像片及身份证号码同注册证书一同上网。由于对上网的学历证书像片信息采集有较高的要求,故确定由中国图片社负责学历证书像片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
根据上海市学位办的安排,我校2009年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像片电子图片信息采集工作由“上海潮源数码影像公司”承担。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摄像地点 :中山北路校区 进华楼403、405室(丽娃餐厅旁边)
闵行校区 办公楼307(研究生院会议室)
二、摄像时间 : 2009年3月4日(星期三)9:00-16:30
3月5日(星期四)8:45-16:30
3月6日(星期五)8:45-16:00
三、摄像要求
1、请携带身份证和钢笔,当场填写《图像采集信息表》。表中身份证号码必须是18位并确保准确无误。如因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填写错误造成学历证书无法电子注册的,后果由研究生自己负责。
2、个别确实有困难无法到现场拍照的研究生,可委托其他同学代为提交个人2寸近期彩照并填写身份证号码、姓名、学校、专业、联系方式等信息。照片和相关信息交给摄影人员统一进行技术处理。
注:到现场拍照的研究生,摄影人员不接受自己提供的个人照片。
3、未能按时到现场拍摄,又未按要求提交个人照片的研究生,可于4月31日前到本市徐汇区宜山路520号中华门大厦1606,1607室上海潮源数码影像公司补拍(联系电话:64682836 、64682837)。
4、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如果以前曾参加过学历证书图像采集的,可以不参加此次拍摄。
四、摄像费用
每位研究生10元,于拍照前交给摄影人员。未能到现场拍摄,委托他人交照片的研究生也需交照片电子处理费10元。
此项工作关系到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责任重大,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务必将上述通知传达到每一位2009年秋季毕业的研究生,并做好相关组织工作。
附:2009年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像片电子信息采集时间安排
中山北路校区
2009年3月4日 9:00-16:30
时 间 |
参 加 摄 像 单 位 |
9:00-10:30 |
教育学系 |
10:30-11:30 |
课程与教学系 |
12:30-13:30 |
教育信息技术学系、高教所 |
13:30-14:30 |
教科院院部、河口海岸研究院、软件学院 |
14:30-15:30 |
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 |
15:30-16:30 |
职成所 |
2009年3月5日 8:45-16:30
时 间 |
参 加 摄 像 单 位 |
8:45-10:30 |
生命科学学院 |
10:30-11:30 |
传播学院 |
12:30-13:30 |
对外汉语学院 |
13:30-14:30 |
公共管理学院 |
14:30-16:30 |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
2009年3月6日 8:45-16:00
时 间 |
参 加 摄 像 单 位 |
8:45-10:30 |
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学院 |
10:30-11:20 |
国关院、设计学院 |
12:30-13:30 |
物理学系 |
13:30-14:30 |
化学系 |
14:30-15:30 |
艺术学院 |
闵行校区
2009年3月4日 9:00-16:30
时 间 |
参 加 摄 像 单 位 |
9:00-10:30 |
生命科学学院 |
10:30-11:30 |
政治学系 |
12:30-13:30 |
商学院 |
13:30-14:30 |
历史学系 |
14:30-15:30 |
哲学系 |
2009年3月5日 8:45-16:30
时 间 |
参 加 摄 像 单 位 |
8:45-10:30 |
中国语言文学系 |
10:30-11:30 |
社会科学部、古籍所 |
12:30-13:30 |
社会学系、法律系 |
13:30-16:30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2009年3月6日 8:45-16:00
时 间 |
参 加 摄 像 单 位 |
8:45-10:30 |
金融与统计学院 |
10:30-11:20 |
统计系 |
12:30-13:30 |
外语学院 |
13:30-14:30 |
数学系 |
14:30-15:30 |
体育与健康学院 |
注:摄像时需填写的信息
学校名称(华东师范大学)、 系所 、专业 、学号、 姓名 、姓名汉语拼音、 性别 、联系电话(重要,最好有移动电话号码)、 身份证号(必须正确无误,必须填写18位号码 )
研究生院管理处
200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