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筠:解读“进步”的深刻内涵
2006年11月14日,应华东师范大学国际关系与地区发展研究院院长冯绍雷教授之邀,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资中筠女士以一场题为“美国20世纪初的进步主义运动”的专题演讲,为本院师生解读了“进步”一词的深刻内涵。
一开场,资中筠女士就开门见山地提出了“什么是进步”的关键问题。在人们的传统观念中,进步是军事的强大、科技的发展、经济的增长,但资中筠女士却提出:最大多数民众精神与物质两方面的生存状况是衡量社会进步的最主要标志,因此,“进步”应该是最大多数人所享受的人道主义进程——这一内涵,在美国20世纪初的进步主义运动中可见一斑。
19世纪末以来,美国的工业化程度远胜于欧洲,然而,1908年,老罗斯福在参加欧洲“工伤事故雇主责任立法会”之后,深感美国在工人福利、社会保障制度方面的落后;加之美国工业化发展和新移民浪潮引起政治、经济和社会的混乱,造成劳资双方矛盾激化,令美国的志士仁人们忧虑不已。于是,他们从德国借鉴了理论、从英国借来了经验,论证了国家干预的重要性,试图通过国家制度的改革和保障,使得美国逐步走向民主、有序、繁荣并保持传统道德。20世纪初,美国发生了一系列范围广泛的综合性改革运动,史称“进步主义运动”。
紧接着,资中筠女士细数了推动“进步主义运动”改良的几股重要力量,包括:声势浩大、此起彼伏的劳工运动,以小农为主的平民主义,以及舆论自由、揭丑文学的批判作用。这些力量所推动的“进步主义运动”内容涉及:为保护自由竞争而进行的反垄断斗争,为保护劳工而出台的《工伤事故赔偿法》等法规法令,通过选票制度和舆论造势来促进城市改革和遏制腐败等。
但对于有些学者认为,我们有必要借鉴美国“进步主义运动”的经验来进行当代中国的制度改革,资中筠女士却持有不同观点。她认为美国的“进步主义运动”对中国没有借鉴性,最主要的原因在于:美国的改革方向是从完全自由竞争到政府干预,考虑的是政府要管到什么程度;而我国的改革方向是由政府什么都管到逐步退出,考虑的是政府要退到什么程度——可见,两国的改革方向是截然相反的。此外,中国公务员缺少政治超脱性、舆论监督力度不够、选民制度不完善等客观国情也使得借鉴的可能性乏善可陈。
尽管在方式方法上少有借鉴,但资中筠女士强调,在美国“进步主义运动”时期就涌现出来的对“进步”人道主义内涵的理解,却值得中国在追求GDP增长的同时,好好咀嚼与思考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