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关院研究生学术及课程创新项目资助与管理办法
一、资助对象及条件
1.我院全日制在学研究生;
2.政治合格,学业刻苦,成绩优良,人品端正,热心学院工作,无任何处分记录;
3.有良好的外语交流能力;
4.申请国际会议资助的研究生要求学术论文已被国际著名杂志或国际学术会议录用,申请人被邀请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做大会发言或小组发言;申请海外研修者需获得对方的邀请函。
二、资助形式
1. 海外研修资助(研修3-12月)
2. 国内访学或国内学术会议资助(访学6-12月)
3. 国际学术会议资助
4. 大夏杯、挑战杯及其他寒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5.研究生学术沙龙活动及跨校际学术交流
6. 研究生重大科研及文化体育活动
7.课程创新设计与第二课堂
8. 其他科研及课程创新活动
三、申请时间与申报材料
1.学院创新课程基金常年(工作日)接受申请,申请基金资助的研究生应在研修计划(或会议)开始前的1-2个月提出申请。所有申请材料由学院辅导员统一受理。
2.申请人应填写《研究生资助申请表》或相关活动设计,导师签字同意后连同相关附件(研修意向书、邀请信或会议通知、会议论文摘要、所需经费说明等),报学院创新课程基金确认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初审合格后,所有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学院。
四、评审机构与评审程序
学院接受申请后,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申请者进行评审。评审程序如下:
1.申请人个人陈述(申请理由、研修计划、预期成果等);
2.评审小组提问和审议(内容包括专业和外语能力),个人项目申请实行导师回避制度;
3.投票表决,并确定资助经费;
4.资助名单网上公示并报学院核准。
评审小组在评审时,由各位专家负责审议资助人科研情况、课程学习情况、学位论文选题情况以及资助项目的学术价值,并对资助计划提出咨询建议,对资助经费可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参照资助管理办法决定是否资助、以及是否以全额、半额、旅费和其他单项费用予以研究生资助。
五、管理
获助研究生应向学院定期汇报学习和科研进展。资助结束后应向学院提交相关学习或科研总结。
申请资助人员在申请资助的同时需按照《研究生申请出国(境)办法》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注意事项
海外研修及国内外学术会议资助,研究生须首先申请国家留学基金或华东师范大学海外研修基金资助,之后才能申请本基金。
获得资助人员须在相关成果发表时注明受"华东师范大学国际关系与地区发展研究院研究生创新课程基金资助"。
华东师范大学国际关系与地区发展研究院
2015年3月31日
表格下载:
国关院研究生参加国际会议资助申请表
国关院研究生海外研修国内访学资助申请表